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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 中央社

桃園男替友人拍前任婚禮還用餐 被起訴詐欺追徵餐費

桃園市林姓男子為替友人拍前男友結婚畫面,佯裝是新郎親友入席還吃了2道菜,因座位不足被抓包後才稱願付禮金。桃園地檢署日前依詐欺罪起訴林男,並追徵餐費新台幣2508元。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受卓姓友人請託,今年1月7日至彭園婚宴會館,拍攝卓姓友人的前男友、鄭姓新郎的結婚畫面,讓卓姓友人確認前男友已經結婚。

起訴書指出,林男並未受邀出席婚禮,卻佯稱是新郎親友後入座,入座前也未曾主動給禮金紅包或表達此意,隨後還吃了排翅、龍蝦等餐點;全案因賓客席位不足,接待人員與新郎確認時才發現林男冒充親友並報案。

檢方偵訊時,林男辯稱是因接待人員詢問身分,若不入坐用餐會很奇怪,且當天雖然沒有帶紅包袋,但有帶1200元禮金,若有必要也可以包等語。

但檢方調查發現,林男與卓姓友人諮詢法律專業人員後串供;檢方認為,林男當天沒有要包禮金的意思,否則在佯裝是親友時就可主動給禮金紅包,因此不採信林男說法,日前偵結依詐欺罪起訴林男。

起訴書指出,林男食用的餐點費,依當時每桌餐費2萬2800元加上服務費後除以10人計算,概估為2508元,為其犯罪所得,將依法追徵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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