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 中央社
高雄某商圈理事長率團赴中 涉犯反滲透法判無罪
高雄某商圈發展協會王姓理事長被控以參訪團名義,招待74名團員前往中國北京旅遊,並宣傳支持「藍白合」等。但多名團員作證有付團費,且沒討論到政治,法官依舉證不足判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多名團員作證未感到團費明顯低廉,反證稱費用合理,與網路搜尋的其他行程或過往經驗相當,甚至偏貴,也一致證述未曾聽聞或知悉落地招待。
此外,證人也證稱王男未向團員提及此行有落地招待,更三令五申這次純粹為旅遊交流行程,不涉政治,不得談論選舉議題,團員也認定出團純為旅遊參訪行程,並未認知牽涉中國資金補助;且僅將晚宴致詞的中國台辦人士發言,理解為客套辭令,並未特別留或或在乎致詞內容,也證稱未於旅遊或參訪過程聽聞中方提及台灣選舉議題,足證此案旅遊欠缺與投票權一定行使間對價關係存在。
法官審結後,認為檢方雖以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但舉證不足,據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兼任旅行社副總經理,被控接受中國指示,去年9月19日至25日以「高雄里長民眾北京東城參訪團」名義,率里長、里民等74名團員自高雄出發至北京,團員需負擔新台幣2萬元上下團費。
抵達北京後,中國台辦人員即接待團員,資助食、宿、交通、旅遊、參訪等全部行程費用,並安排參訪社區基地及交流座談會等行程,過程中更表達「蔡女士」沒有讓兩岸交流互惠等語。
晚宴也由北京市東城區台辦主任致詞表達「兩岸一家親」、「希望兩岸同胞能夠互相學習、交流」等語,北京台辦副主任則宣傳希望兩岸早點恢復交流,並詢問團員對「藍白合」議題看法。
高雄地檢署獲報認定王男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反滲透法第7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反滲透法第7條第1項等罪嫌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多名團員作證未感到團費明顯低廉,反證稱費用合理,與網路搜尋的其他行程或過往經驗相當,甚至偏貴,也一致證述未曾聽聞或知悉落地招待。
此外,證人也證稱王男未向團員提及此行有落地招待,更三令五申這次純粹為旅遊交流行程,不涉政治,不得談論選舉議題,團員也認定出團純為旅遊參訪行程,並未認知牽涉中國資金補助;且僅將晚宴致詞的中國台辦人士發言,理解為客套辭令,並未特別留或或在乎致詞內容,也證稱未於旅遊或參訪過程聽聞中方提及台灣選舉議題,足證此案旅遊欠缺與投票權一定行使間對價關係存在。
法官審結後,認為檢方雖以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但舉證不足,據此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兼任旅行社副總經理,被控接受中國指示,去年9月19日至25日以「高雄里長民眾北京東城參訪團」名義,率里長、里民等74名團員自高雄出發至北京,團員需負擔新台幣2萬元上下團費。
抵達北京後,中國台辦人員即接待團員,資助食、宿、交通、旅遊、參訪等全部行程費用,並安排參訪社區基地及交流座談會等行程,過程中更表達「蔡女士」沒有讓兩岸交流互惠等語。
晚宴也由北京市東城區台辦主任致詞表達「兩岸一家親」、「希望兩岸同胞能夠互相學習、交流」等語,北京台辦副主任則宣傳希望兩岸早點恢復交流,並詢問團員對「藍白合」議題看法。
高雄地檢署獲報認定王男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反滲透法第7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反滲透法第7條第1項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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