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3 | 中央社
新北校園命案被害者父親陳情司法院 盼少事法修法
新北校園命案死者父親與其他矚目案件死者家屬今天赴司法院陳情,呼籲少事法修法並反對廢除死刑,也對大法官死刑釋憲表達不滿,呼籲別漠視死者家屬傷痛,應給罪犯重刑。
被害人權益團體及被害者家屬今天在凱道舉辦「只有愛如故,追思白玫瑰」活動,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王鴻薇等人陪同師鐸獎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新北校園命案死者的楊姓父親及台南雙警命案死者(二余)明誠的姐姐,前往司法院及最高檢察署陳情。
楊姓男子表示,行凶少年與少女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一審各判9年與8年,他沒辦法接受判決書上都是對加害者的憐憫之心,同樣年少的兒子無辜慘死,卻明顯未獲絲毫的公平正義。
楊男說,不求如包青天鐵面無私的法官,但請給予應有的重刑,而非草菅人命的輕判,請求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研議,並形容自身也是被霸凌的一方。
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則說,命案發生10週年,凶嫌殘忍的施暴行為,曾經5度被判處死刑,但更四審認定本件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張姓男子指出,憲法法庭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等於是廢死判決,接著在2週後,最高法院就做出本件宣判,二者明顯有關連性。
張男重申,凶嫌犯行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應判死刑,同時也向最高檢察署陳情,請求依非常上訴要件審查本件確定判決是否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若查有違背法令,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二余)明誠的姐姐則表示反對廢除死刑,並質疑案件一審宣判後,二審12月18日將開庭,卻突然換法官,是否有受到壓力。
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接下陳情,表示非常了解被害人家屬心理痛苦,對個案發生失去生命的事實,同感悲傷及難過,強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在訴訟中不應該是個局外人,會要求各法院應給予相當的參與保障及協助。
李釱任說,針對陳情內容,司法院會廣徵各界意見,進行研議。家屬質疑換法官部分,就他所知,法官沒有受到壓力,至於為何換人,待他了解後會回覆給家屬知悉。
另方面,針對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請求研議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已受理,將分案調查。
被害人權益團體及被害者家屬今天在凱道舉辦「只有愛如故,追思白玫瑰」活動,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王鴻薇等人陪同師鐸獎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新北校園命案死者的楊姓父親及台南雙警命案死者(二余)明誠的姐姐,前往司法院及最高檢察署陳情。
楊姓男子表示,行凶少年與少女未滿18歲得減輕其刑,一審各判9年與8年,他沒辦法接受判決書上都是對加害者的憐憫之心,同樣年少的兒子無辜慘死,卻明顯未獲絲毫的公平正義。
楊男說,不求如包青天鐵面無私的法官,但請給予應有的重刑,而非草菅人命的輕判,請求針對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研議,並形容自身也是被霸凌的一方。
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則說,命案發生10週年,凶嫌殘忍的施暴行為,曾經5度被判處死刑,但更四審認定本件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張姓男子指出,憲法法庭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等於是廢死判決,接著在2週後,最高法院就做出本件宣判,二者明顯有關連性。
張男重申,凶嫌犯行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應判死刑,同時也向最高檢察署陳情,請求依非常上訴要件審查本件確定判決是否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若查有違背法令,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二余)明誠的姐姐則表示反對廢除死刑,並質疑案件一審宣判後,二審12月18日將開庭,卻突然換法官,是否有受到壓力。
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接下陳情,表示非常了解被害人家屬心理痛苦,對個案發生失去生命的事實,同感悲傷及難過,強調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在訴訟中不應該是個局外人,會要求各法院應給予相當的參與保障及協助。
李釱任說,針對陳情內容,司法院會廣徵各界意見,進行研議。家屬質疑換法官部分,就他所知,法官沒有受到壓力,至於為何換人,待他了解後會回覆給家屬知悉。
另方面,針對女師命案死者的張姓丈夫請求研議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已受理,將分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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