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9 | 中央社
台76線換車道父子遭撞雙亡 貨車駕駛過失致死判5月
王姓男子2月載父親行經台76線西向13.7公里處,因變換車道驟然減速,致駕駛大貨車黃姓男子煞車不及發生碰撞,王姓父子雙亡,彰化地院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5月刑期。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內容,45歲黃姓男子於今年2月5日駕駛大貨車,從南投縣埔里鎮出發,沿台76線快速道路前往彰化縣埔鹽鄉。
48歲王男駕駛小貨車搭載72歲父親,從宜蘭到彰化批發水果,行經西向13.7公里處與黃男大貨車發生碰撞,導致王姓父子重傷身亡。
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為被告黃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適時採取安全措施,煞車不及,為肇事次因;死者王姓駕駛往左變換車道後不當驟然減速慢行,並駛往禁止迴轉車道,為肇事主因。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駕駛疏失肇事,造成王姓父子死亡,讓他們家屬承受喪失至親傷痛,被告行為實有不該。
法官斟酌被告過失情節及過失程度、王姓駕駛也有過失,被告於犯罪後坦承犯行,並與死者家屬達成民事調解,但家屬仍無法原諒被告,請求對被告量處重刑,一審將黃男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內容,45歲黃姓男子於今年2月5日駕駛大貨車,從南投縣埔里鎮出發,沿台76線快速道路前往彰化縣埔鹽鄉。
48歲王男駕駛小貨車搭載72歲父親,從宜蘭到彰化批發水果,行經西向13.7公里處與黃男大貨車發生碰撞,導致王姓父子重傷身亡。
檢察官根據相關事證,認為被告黃男未注意車前狀況適時採取安全措施,煞車不及,為肇事次因;死者王姓駕駛往左變換車道後不當驟然減速慢行,並駛往禁止迴轉車道,為肇事主因。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駕駛疏失肇事,造成王姓父子死亡,讓他們家屬承受喪失至親傷痛,被告行為實有不該。
法官斟酌被告過失情節及過失程度、王姓駕駛也有過失,被告於犯罪後坦承犯行,並與死者家屬達成民事調解,但家屬仍無法原諒被告,請求對被告量處重刑,一審將黃男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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