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9 | 中央社
女警開警車擦撞騎士 竟佯稱受傷興訟法院判誣告罪
台北巿柳姓女警開警車與騎士發生擦撞,被控明知其未因本件車禍受傷,卻於案發後10天赴醫院就診,再持診斷證明書控告騎士過失傷害。二審今依誣告罪判決柳女4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柳姓女警是台北市士林分局警備隊警員,於民國111年3月23日晚間6時許,駕駛巡邏車搭載同事,在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貿然向左切出擦撞王姓騎士,再將受傷騎士送醫;女警與騎士一度達成和解,後來騎士不滿女警態度,於同年5月6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女警被控過失傷害罪部分,今年6月底遭判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另一方面,女警於111年4月2日晚間9時許至醫院急診,主訴其前頸部輕微擦挫傷、右手痛、前胸痛等傷害,明知其並非因車禍事故所致,並於同年5月8日持診斷證明書,報警提告指騎士穿越公車隙縫,害她緊急煞車撞到方向盤受傷,誣告騎士涉犯過失傷害罪嫌。
一審依誣告罪判女警4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二審指出,依女警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女警並未因本件車禍受有傷害,竟持診斷證明書對騎士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自有誣告的犯意及犯行;女警上訴否認犯行,並無理由。
判決指出,柳姓女警是台北市士林分局警備隊警員,於民國111年3月23日晚間6時許,駕駛巡邏車搭載同事,在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5段貿然向左切出擦撞王姓騎士,再將受傷騎士送醫;女警與騎士一度達成和解,後來騎士不滿女警態度,於同年5月6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女警被控過失傷害罪部分,今年6月底遭判拘役5天,得易科罰金定讞。
另一方面,女警於111年4月2日晚間9時許至醫院急診,主訴其前頸部輕微擦挫傷、右手痛、前胸痛等傷害,明知其並非因車禍事故所致,並於同年5月8日持診斷證明書,報警提告指騎士穿越公車隙縫,害她緊急煞車撞到方向盤受傷,誣告騎士涉犯過失傷害罪嫌。
一審依誣告罪判女警4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二審指出,依女警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定女警並未因本件車禍受有傷害,竟持診斷證明書對騎士提起過失傷害告訴,自有誣告的犯意及犯行;女警上訴否認犯行,並無理由。
最新社會新聞
-
國際獅子會300D-1區助力彰化視障者 捐贈交通車與數位學習設備
(31 分鐘前) -
高雄馬頭山遭埋廢棄物 橋院仍裁定7嫌交保
(33 分鐘前) -
私菸案公務員疑涉洩密收賄 2海巡偵查員聲押禁見
(34 分鐘前) -
踹失明女院生致死 教養院女照服員判9年定讞
(39 分鐘前) -
高雄某商圈理事長帶3里長赴中旅遊 一審判無罪
(41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