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9 | 中央社
男開車闖紅燈碰撞高雄輕軌 最重罰逾萬元並送辦
高雄輕軌昨天才遭違規車輛擦撞,今天晚間又與開車闖紅燈的陳姓男子發生碰撞,幸無人傷;警方表示,依法最高可處陳男1萬800元罰鍰,並依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今天晚間8時許獲報,鼓山區翠華路與厚生路口有交通事故,經查為52歲陳男開車沿厚生路由西向東直行時闖紅燈,與由北向南運行輕軌列車發生碰撞,現場無人受傷,駕駛經檢測沒有酒駕,輕軌在事發後7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警方指出,陳男開車闖紅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1條第1項,即「行經有燈光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元罰鍰;另外,因輕軌屬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後續將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陳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應注意標誌及號誌規定並依指示行駛,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
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今天晚間8時許獲報,鼓山區翠華路與厚生路口有交通事故,經查為52歲陳男開車沿厚生路由西向東直行時闖紅燈,與由北向南運行輕軌列車發生碰撞,現場無人受傷,駕駛經檢測沒有酒駕,輕軌在事發後7分鐘內恢復正常通行。
警方指出,陳男開車闖紅燈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1條第1項,即「行經有燈光管制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闖紅燈」,最高可處新台幣1萬800元罰鍰;另外,因輕軌屬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順暢甚鉅,後續將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嫌,將陳男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應注意標誌及號誌規定並依指示行駛,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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