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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 中央社

嘉市女子產子裝紙箱帶回家 經判定為流產無刑責

嘉義市1名30歲女子日前在友人住處產下無心跳男嬰,將男嬰裝紙箱帶回家才報119,警報請檢察官相驗,參酌醫院流產判定,初判男嬰出生時已無生命跡象,女子無涉及刑事責任。

檢警表示,30歲女子於19日下午在共和路住家通報消防局需救護,救護車趕抵,發現是1名無心跳的男嬰,男嬰臍帶未剪連胎盤,當時用毛巾包覆,已無生命跡象,隨後連同女子一起送醫,警據報詢問,女子說詞前後矛盾。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了解後,女子坦承於19日上午在友人住處浴室產子,因害怕友人發現,當下並沒有通報119,在清洗浴室後,將無心跳的男嬰裝入紙箱帶回住處,通報119處理。

檢警指出,女子與前夫育有2名子女,離婚後曾交往男友,懷孕期間未至醫院產檢;檢警於20日會同法醫相驗,並參酌醫院檢查及流產判定,初步研判女子當時產下的男嬰已無生命跡象,因此無涉及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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