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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 中央社

新北某國中師19年前猥褻性侵2學生 檢起訴

邱姓男子民國95至96年間擔任新北市某國中教師,涉猥褻2名女學生,受害者112年通報校方,經調查認定邱男性騷擾、性侵害成立,新北檢近日依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邱男。

根據起訴書,邱姓男子自85年起任職新北市某國中,95年至96年間擔任教師兼衛生組長,辦公室位在學務處,座位左側為空位,某日傍晚1名女學生到學務處向邱男請教學業,邱男將手伸入女學生裙內,觸摸腿部與私密處。

邱男進一步提議載該名女學生回家,途中停靠工地路邊,見四下無人,撫摸女學生胸部、大腿並以手指插入其下體。

96年間另1名女學生在學務處做功課時,邱男伸手搔癢其腰間,女學生示意不願被觸碰、全身蜷縮,邱男未停止動作,持續抓揉女學生胸部,共得逞2次。

受MeToo浪潮影響,112年2名受害女學生向學校申請調查,校方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多名校友陳述邱男對女學生有不當肢體接觸行為,調查認定2名受害女學生遭性騷擾、性侵害屬實。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示,校方在112年6月下旬接獲投訴即進行校安通報、啟動調查,同年12月調查確認邱男性騷擾、性侵害成立,113年5月決議邱男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同年函文新北地檢署進行告發。

邱男在偵查中否認所有犯行,不過另有其他女學生證述,國中2年級、3年級期間會去學務處擔任小幫手,曾遭邱男搔癢腰間及肩膀。新北檢依刑法強制猥褻罪、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起訴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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