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1 | 中央社
擅砍嘉明湖林木闢營地 台東1家登山社6人遭判刑
台東1家登山社2021年帶團前往嘉明湖,私自砍伐林木開闢營地升火紮營,被山友發現舉報。台東地方法院對孫姓、曾姓股東及4名員工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處3至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21年228連假期間,有登山團發現戒茂斯山到嘉明湖途中幾處林地被砍伐,且有紮營及升火痕跡,懷疑是非法開闢營地,通報林保署台東分署,保七第九大隊移送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
判決書指出,這家登山社在戒茂斯山徑「獵寮」區域砍伐高山箭竹、台灣冷杉開墾營地,6人分工明確,過程有記錄拍照、回報進度,共開墾4處營地,總面積約370平方公尺。
判決書指出,獵寮為公有山坡地,不得砍伐、毀損林木及擅自墾殖,雖未致水土流失,仍對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確保水源涵養等造成具體危險。
台東地院一審判決,孫姓股東判刑6個月、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5萬元;曾姓股東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外4名員工處3至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21年228連假期間,有登山團發現戒茂斯山到嘉明湖途中幾處林地被砍伐,且有紮營及升火痕跡,懷疑是非法開闢營地,通報林保署台東分署,保七第九大隊移送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
判決書指出,這家登山社在戒茂斯山徑「獵寮」區域砍伐高山箭竹、台灣冷杉開墾營地,6人分工明確,過程有記錄拍照、回報進度,共開墾4處營地,總面積約370平方公尺。
判決書指出,獵寮為公有山坡地,不得砍伐、毀損林木及擅自墾殖,雖未致水土流失,仍對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確保水源涵養等造成具體危險。
台東地院一審判決,孫姓股東判刑6個月、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5萬元;曾姓股東處有期徒刑5個月,另外4名員工處3至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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