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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 中央社

羅廷瑋被控提供現金摸彩 對手提當選無效敗訴確定

國民黨立委羅廷瑋遭競選對手賀姿華指控於中秋晚會提供現金摸彩涉及賄選,賀姿華進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遭台中地院駁回;台中高分院今天駁回賀姿華上訴,全案確定。

賀姿華、羅廷瑋為民國113年1月13日舉行的第11屆區域立法委員台中市第六選舉區候選人,由羅廷瑋當選。

賀姿華主張,112年9月22日台中市某社區發展協會中秋晚會摸彩活動中,羅廷瑋提供新台幣2000元現金供摸彩,羅廷瑋上台時的言詞、攜帶看板有立委候選人字樣,無償提供摸彩現金與約定投票行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賀姿華向台中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羅廷瑋主張,雖逢選舉年度,但中秋晚會屬固定節日慶祝活動,活動中以摸彩隨機方式決定得獎者,且中秋晚會參與對象未限定為該區有投票權人或未成年人。

台中地院勘驗現場錄影畫面,認為現場有各單位或民意代表提供禮品摸彩,並非僅有羅廷瑋提供,且羅廷瑋全程均未有參選、政見政績等選舉相關言論等,認定羅廷瑋提供現金2000元摸彩,尚符合一般社會通念的正常社交禮儀,難認有賄選犯罪的構成要件。

台中地院審理後,去年10月間一審判決賀姿華之訴駁回,羅廷瑋當選有效。

案經賀姿華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合議庭認為,羅廷瑋沒有主觀犯意,且與中獎者間也無任何約定行使投票,今天宣判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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