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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 中央社

北市議員秦慧珠送快篩試劑涉賄選案 獲不起訴

國民黨北市議員秦慧珠等人拚111年九合一選舉連任,被控以中國製快篩試劑贈里民涉賄選。北檢今天審酌發放對象不分里民選民,路人也可領等情形,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同案被告里長郭秀鳳也因罪證不足,獲處分不起訴;協助採購快篩試劑的朱姓男子因已死亡,處分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不起訴書表示,調查局台北巿調查處移送意旨略以,時任議員秦慧珠及里長郭秀鳳參選民國111年底的九合一選舉,為求連任,透過朱姓男子向中國採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快篩試劑。

移送意旨指出,秦慧珠及郭秀鳳於111年8月24日晚間舉行贈送快篩試劑活動,並向到場有投票權的里民要求投票支持,秦慧珠及郭秀鳳各發送200、50劑快篩試劑。

檢方表示,秦慧珠及郭秀鳳贈送快篩試劑行為,處於競選開始前夕,且當時2人為現任民意代表舉辦活動,即遊走於賄選與公益活動間的灰色地帶,應盡量避免。

北檢指出,依證據顯示當天現場各項情境,秦慧珠及郭秀鳳沒有直接表達請求選舉支持的言語、服裝及旗幟,且領取者也沒限定須是有投票權的里民,包含路人,或是1歲幼童在大人領取後吵著要試劑也有拿到,因此難以推認已達賄選的對價關係。

檢方表示,此件依據所調查的現有事證,不足以認定秦慧珠及郭秀鳳行為構成犯罪,以罪證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朱男部分,因他於112年間死亡,依法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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