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 中央社
橫溪派出所長任職淡水時涉足女陪侍場所 記大過拔官
新北三峽分局橫溪派出所張姓所長日前遭投訴,於111年、任職淡水時下班後赴萬華有女陪侍小吃店接受飲宴。三峽分局今天表示,調查屬實,予以記1大過處分,改調非主管職。
據了解,張男曾擔任新北市警察局瑞芳分局金瓜石派出所長、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長、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長,去年10月間調任三峽分局橫溪派出所。
三峽分局今天以訊息說明,日前接獲檢舉,張姓所長疑涉足有女陪侍場所,經督察組調查結果,張員於民國111年10月,擔任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長期間,曾於下班後前往台北市萬華某有女陪侍小吃店接受飲宴,違紀行為屬實。
三峽分局表示,張員身為所長,未能以身作則,行為嚴重影響警譽,經召開考績會,予以張員記1大過處分,改調非主管職務及調地處分,同時,追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三峽分局長劉文雄說,針對員警涉及風紀案件,絕不護短、斷然處置,並秉主動查處精神,自檢嚴辦,以維警紀。
據了解,張男曾擔任新北市警察局瑞芳分局金瓜石派出所長、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長、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長,去年10月間調任三峽分局橫溪派出所。
三峽分局今天以訊息說明,日前接獲檢舉,張姓所長疑涉足有女陪侍場所,經督察組調查結果,張員於民國111年10月,擔任淡水分局中正路派出所長期間,曾於下班後前往台北市萬華某有女陪侍小吃店接受飲宴,違紀行為屬實。
三峽分局表示,張員身為所長,未能以身作則,行為嚴重影響警譽,經召開考績會,予以張員記1大過處分,改調非主管職務及調地處分,同時,追查有無涉及其他不法,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三峽分局長劉文雄說,針對員警涉及風紀案件,絕不護短、斷然處置,並秉主動查處精神,自檢嚴辦,以維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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