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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 中央社

前新北議員黃俊哲當選無效 聲請釋憲不受理

民進黨前新北市議員黃俊哲的父親及辦公室唐姓主任等人為助其連任,涉嫌賄選,法院判決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黃俊哲轉而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日前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全案起於,新北地檢署調查,黃俊哲的父親是一家建設公司實際負責人,他以建設公司名義提供新台幣2000萬元供黃俊哲選舉。

檢方指控,黃父為求黃俊哲連任,與兼任建設公司董事的唐姓主任等人訂購500盒砂鍋魚頭禮盒,再由唐男轉送選民,藉此增加支持度。案經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黃忠信等人,並向新北地院提出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合議庭認為檢方舉證不足,駁回當選無效之訴。經檢方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定送禮目的有請求投票支持黃俊哲的意涵,黃俊哲應就此負起選任、監督的責任,改判黃俊哲當選無效確定。

黃俊哲轉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並主張當選無效之訴的規定以二審終結,草率剝奪民代參選資格,侵害憲法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且未有實效性救濟機會,有牴觸憲法之虞。

憲法法庭認為,當選無效之訴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為立法機關自由形成的範圍,符合選舉訴訟事件的特性,據此難認黃俊哲的主張有敘明原確定判決有違憲之虞,聲請於法不合,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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