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31 | 中央社
台中女騎自行車酒駕遭警開罰 驚呼不知違規
台中林姓女子日前騎自行車行經中區時,巡邏員警發現她疑似酒駕上前攔查,林女得知酒後不可騎乘自行車時,還驚呼不知道自己違規,她經酒測超標,被警方依法開單告發。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表示,台中近期酒駕肇事案例引發民眾關注,第一警分局3月至今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單月取締酒駕達80件。
其中,大誠派出所警員27日凌晨4時多,巡邏經過中區中華路時,發現24歲林姓女子疑似酒後騎乘自行車立即上前攔查,林女聽聞員警告知酒後亦不可騎乘自行車時,驚呼不知道屬違規,林女經酒測後呼氣酒測值每公升達0.52毫克,由員警告誡並製單開罰。
警方說明,酒後不應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騎乘腳踏自行車,只要酒測值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會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違規,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
警方指出,如使用具電池驅動提供動力的電動輔助自行車,若酒測值每公升達0.25毫克以上,甚至會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表示,台中近期酒駕肇事案例引發民眾關注,第一警分局3月至今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單月取締酒駕達80件。
其中,大誠派出所警員27日凌晨4時多,巡邏經過中區中華路時,發現24歲林姓女子疑似酒後騎乘自行車立即上前攔查,林女聽聞員警告知酒後亦不可騎乘自行車時,驚呼不知道屬違規,林女經酒測後呼氣酒測值每公升達0.52毫克,由員警告誡並製單開罰。
警方說明,酒後不應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騎乘腳踏自行車,只要酒測值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會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違規,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
警方指出,如使用具電池驅動提供動力的電動輔助自行車,若酒測值每公升達0.25毫克以上,甚至會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
最新社會新聞
-
2025高雄內門宋江陣決賽 鳳武薪傳西螺鳳山館奪冠震撼全場
(15 分鐘前) -
台東縣府推雙層巴士「南回海岸飛行」 每人800元 海闊天空歡樂遊!
(55 分鐘前) -
40歲男南港站趕不上車「跳上連結器懸掛車外」 體力不支七堵站落軌
(2 小時前) -
北捷府中站23歲女「落軌搶救不治」!母親接噩耗悲從台中北上
(3 小時前) -
大甲媽鑾轎順利穿越彰市民生路地下道 過程平和
(6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