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 中央社
北市信義區撒10萬千鈔引人潮推擠 網紅緩起訴
林姓網紅去年5月在台北市信義區手持噴鈔機,向在場民眾噴撒金額共計約10萬元的千元紙鈔,導致民眾推擠撿取。北檢今天以公共危險罪處分林男緩起訴1年,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
檢方指出,林男在社群網站擁有眾多追蹤人數,是對社會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他於去年5月10日在社群網站上張貼影片,預告將於台北市信義區「微風南山廣場」發送新台幣現鈔,吸引民眾到場聚集。
檢方表示,林男當天深夜11時許到「微風南山廣場」,手持噴鈔機噴撒金額共計約10萬元的千元紙鈔,導致在場民眾爭相推擠撿取,阻礙現場及周邊交通而致生往來危險。員警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處置並制止林男,且疏導現場民眾離去。
林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定林男涉犯刑法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罪,審酌林男無前科、坦承犯行,且因立即中止未造成人員傷害,應無再犯之虞,處分緩起訴1年,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5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1場次。
檢方指出,林男在社群網站擁有眾多追蹤人數,是對社會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他於去年5月10日在社群網站上張貼影片,預告將於台北市信義區「微風南山廣場」發送新台幣現鈔,吸引民眾到場聚集。
檢方表示,林男當天深夜11時許到「微風南山廣場」,手持噴鈔機噴撒金額共計約10萬元的千元紙鈔,導致在場民眾爭相推擠撿取,阻礙現場及周邊交通而致生往來危險。員警獲報立即前往現場處置並制止林男,且疏導現場民眾離去。
林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定林男涉犯刑法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罪,審酌林男無前科、坦承犯行,且因立即中止未造成人員傷害,應無再犯之虞,處分緩起訴1年,緩起訴處分確定後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5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1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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