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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 中央社

2警涉收賄洩密電玩業者 北院裁准羈押禁見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鄧姓組長、吳姓員警涉洩密查緝情資給電子遊藝場業者。北檢昨天約談鄧男等人到案,檢方訊後依收賄罪聲請羈押禁見鄧男、吳男,台北地院今天深夜裁准羈押禁見。

此外,檢察官諭令林姓員警請回,劉姓業者以新台幣70萬元交保,許姓登記負責人50萬元交保,蔡姓會計與王姓業務各30萬元交保,黃姓管理人則限制住居。

檢調獲報,指鄧男等人涉嫌於民國112年間因職務關係結識劉姓業者等人,涉收受賄款以洩密警方查緝情資,以利業者因應查緝。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站、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及台北市警察局兵分19路搜索,並約談鄧男等共計8名被告到案說明。

台北市警局昨天透過新聞稿表示,萬華分局日前偵辦刑事案件,發現有員警涉及不法情事,隨即主動報請北檢指揮偵辦,將依偵審結果,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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