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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 中央社

涉貪交保現身 謝宜容低頭泣:對不起大家、家屬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裁定100萬元交保,須戴電子腳鐐。檢方表示,尊重裁定。她傍晚步出法院後低頭哭泣說,「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家屬。」

謝宜容於民國112、113年擔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期間,涉嫌於2件採購案中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使廠商先後獲得新台幣25萬餘元、17萬餘元不法利益,謝宜容另涉侵占價值2萬餘元禮盒,新北地檢署上週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

對於謝宜容涉職場霸凌遭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指出,公務員輕生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在押的謝宜容今天移審新北地方法院,下午新北地院召開移審庭。審判長諭知,謝宜容涉犯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考量謝宜容坦承犯行,且已繳回犯罪所得,羈押理由不存在,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遵守、接受電子腳鐐科技設備監控8月,以及限制住居。

謝宜容於晚間5時43分許辦保完成,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新北地院。她低頭表示,「我深切地檢討」。

她的委任律師補充說明指出,今天移審庭是針對貪污部分,但謝宜容對於先前發生的不幸事件,感到非常遺憾。

媒體提問,是否有話想對輕生公務員的家屬說明。對此,謝宜容哽咽地表示,「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家屬,謝謝大家。」

記者追問,是否之後會去上香。謝宜容的委任律師回答,之後會尋求方式與家屬聯繫,尊重家屬意願。

針對新北地院今天裁定謝宜容100萬元交保,新北地方檢察署指出,尊重法院裁定。

另外,謝宜容的律師轉述,謝宜容針對交保條件「欣然接受」,預計不會提出抗告。(編輯:戴光育)1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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