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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 中央社

竹市農會監事改選開價1票30萬行賄遭拒 檢方起訴

新竹市農會楊姓會員代表欲競選監事,開價前金、後謝共30萬元欲向另一名會員代表行賄遭拒,新竹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農會法將楊男起訴,移請新竹地院審理。

新竹地檢署表示,楊姓男子今年2月15日當選新竹市農會第11屆茄苳里會員代表後,欲競選同屆監事職務,2月18日下午駕車前往另一名茄苳里會員代表當選人住處欲尋求吳姓男子支持。

檢方指出,因吳姓會員代表及時入內避見,楊男僅與吳男的謝姓妻子接觸,楊男向謝女表示「自己人要挺自己人、客家人要挺客家人」及「錢不是問題,我先給20萬,選上再給10萬」等語,遊說謝女向丈夫轉達支持他競選監事。

起訴內容提到,謝女當場明確推辭,但楊男仍不放棄,續稱「先給15萬,選上再給15萬」請求幫忙傳話,謝女始終未應允,楊男遂駕車離去。謝女見楊男離開後,即時將情事轉知丈夫。

新竹地檢署掌握農會選舉涉賄情資,由專責檢察官指揮警調約談被告及證人到案,偵查結果認定楊男涉犯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對於有選舉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財物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選舉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依法對楊男提起公訴,移請新竹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地檢署呼籲,賄選是破壞公民信任與選舉公正的毒瘤,全民應提高警覺、勇於檢舉,持續防堵賄選與暴力介入,營造公平、乾淨選風,方能守護民主價值,讓選舉真正回歸民意、遠離金權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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