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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 中央社

男開車撞棋藝館洩憤 殺人未遂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楊姓男子因在高雄一間棋藝館輸掉新台幣100萬元,懷疑店家詐賭,便找2友人倒車撞進店裡,幸無人傷。法官考量楊男倒車前有檢查櫃台無人且有煞車,殺人未遂等罪判決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楊男等人被訴殺人未遂、恐嚇、妨害秩序等罪部分時,楊男辯稱自己是單純對棋藝館洩憤,倒車衝撞時也有先目視確認裡面沒有人等語。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認定楊男倒車前確實有先觀察才未造成任何人受傷,且過程中還有踩煞車,主觀上無殺人犯意。

另楊男衝撞全程僅約10秒完成,隨後楊男就搭上接應車輛離去,未逗留在店外叫囂、聚集,可認定行為應無危害公眾安寧、社會安全。

合議庭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楊男等3人犯行不構成殺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嚇等罪,此部分判決無罪;至於毀損罪部分,則因楊男等人與店家完成和解,業者撤回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楊男曾因在棋藝館輸掉新台幣100萬元,心生不滿懷疑業者詐賭,去年3月7日凌晨他與王姓、林姓友人共謀開車衝撞棋藝館。先由3人個別開車集合,楊男抵達後再倒車衝撞棋藝館櫃台,造成店內玻璃門、櫃台、冰箱、飲水機、電腦及監視器均毀損,幸無人受傷。

楊男事後乘坐友人車輛逃離現場,警方獲報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於當天清晨逮到涉案的楊男等人,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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