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4 | 中央社
新店重機騎士疑路口閃黃燈未禮讓 6旬行人遭撞
新北市新店區6旬江姓男子昨天於閃紅燈時走行人穿越道,一名李姓重機騎士見路口閃黃燈,疑未禮讓,與江男發生碰撞,2人受傷送醫無大礙,警方今天說,詳細肇事原因待調查。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今天以訊息說明,昨天上午7時28分獲報,經查李姓女子騎乘大型重型機車沿安康路三段直行往安坑方向,行經路口時閃黃燈,當時江男於閃紅燈時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至安康路三段,雙方發生碰撞。
警方表示,李女、江男皆送醫救治,李女傷勢為手腳擦挫傷,江男傷勢為頭部後腦撕裂傷、手腳擦挫傷、意識清楚。李女酒測值為0,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為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查。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可處新台幣7200元至3萬6000元罰緩,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今天以訊息說明,昨天上午7時28分獲報,經查李姓女子騎乘大型重型機車沿安康路三段直行往安坑方向,行經路口時閃黃燈,當時江男於閃紅燈時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至安康路三段,雙方發生碰撞。
警方表示,李女、江男皆送醫救治,李女傷勢為手腳擦挫傷,江男傷勢為頭部後腦撕裂傷、手腳擦挫傷、意識清楚。李女酒測值為0,警方初步研判,肇因疑為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查。
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可處新台幣7200元至3萬6000元罰緩,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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