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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 中央社

竊電纜線焚燒致林地大火 金門男子遭判3年8月

莊男與同夥多次竊取電纜線取得其中銅芯變賣,並曾放火燃燒電纜線導致金門陽明湖林地大規模火警;金門地院考量莊男曾因竊盜入獄,5年內又再犯等事由,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金門縣金湖鎮陽明湖林地在去年12月24日傍晚發生火警,延燒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消防總計出動9輛消防車、7台重機具、1台空拍機及警義消40人次搶救,歷經3.5小時才撲滅火勢;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調查發現是莊男、薛男2人將竊得電纜線載至陽明湖畔林地焚燒,欲取出其中銅芯變賣導致。

依金門地院判決書指出,2人還有持鉗子、電纜剪前往烈嶼鄉守備大隊龍麒彈庫,剪斷並竊取烈守大隊管領電纜線,以及侵入民宅竊取他人高粱酒等多起竊盜犯行;案經金門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判決表示,2人在準備程序、審理時對犯行坦承不諱,考量莊男曾因竊盜案件入獄服刑,在案件執行完畢5年內又再犯,因此加重其刑,且又有未與被害人和解等事由,依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攜帶凶器竊盜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薛男則判處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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