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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 中央社

黃呂錦茹不服羈押禁見提抗告 高院分案審理

北檢偵辦罷免提議書偽造案,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4月2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今天提抗告。高院表示,已分案由審判長劉嶽承、受命法官王耀興及陪席黃翰義組合議庭決定准駁。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黃呂錦茹抗告案已分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劉嶽承、陪席法官黃翰義、受命法官王耀興,至於今天是否會作出裁定,由合議庭決定。

台北地檢署偵辦罷免提議書偽造案,4月17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初文卿、姚富文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則犯嫌不足,裁定駁回,2人當庭釋放。北檢對黃呂錦茹部分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根據相關事證,黃呂錦茹對此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黃呂錦茹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北地院認為,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判斷的基礎已有所不同,因認黃呂錦茹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裁定黃呂錦茹自4月25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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