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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 中央社

2男子討錢不成涉燒死鄰居 士檢起訴將國民參審

曾姓、林姓男子去年底因缺錢花用,向住在對面房的蔡姓鄰居討錢未果,涉嫌潑灑汽油縱火,導致蔡男嚴重燒傷送醫不治。士林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等起訴,將適用國民法官參審。

士檢起訴書指出,曾男、林男與蔡男皆租住於新北市淡水區北路新一處公寓,民國113年12月15日,曾、林2人在林男房內烤肉時,因缺錢花用,向對面房間的蔡男討錢。

曾男、林男見蔡男在內回應、閉門不出,把裝在寶特瓶的汽油從蔡男房門縫處灌入,並出言恐嚇;蔡男擔心遭不測,遂開門並交付僅有的新台幣400元。

曾男、林男得手後,林男強行把有茹素習慣的蔡男帶到房內吃烤肉,曾男則下樓買菸;曾、林2人在房內抽菸時,蔡男藉故返回房內。

未料,曾男、林男得寸進尺,再度要求蔡男開門並討錢,遭蔡男拒絕,曾、林2人惱羞成怒,涉嫌朝蔡男身上潑灑汽油後持打火機點燃,火勢迅速蔓延,導致3人均被燒傷。

其他房客見狀,隨即通報警消,蔡男因全身99%三度燒傷,合併吸入性灼燒,送醫後於翌日傷重不治。警方隨後循線查獲曾男、林男,將2人拘提到案。

士檢認定,曾男、林男涉犯刑法恐嚇取財罪、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殺人罪等,事證明確,今天依法起訴,並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另外,曾、林2人在押中,今天將移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決定是否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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