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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 中央社

鄭文燦涉貪案 桃院開庭勘驗市府會議錄音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桃園地院今天開庭勘驗會議錄音。檢方認為會議是為了替土地變更尋求解套,鄭文燦則反駁該項沒有解套空間,也未與對方達成協議。

鄭文燦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去年8月間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準備程序庭,勘驗鄭文燦在民國105年12月13日與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首長等人,與涉行賄的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廖俊松兒子廖力廷在市府的非正式會議錄音。

根據會議錄音檔,會中談及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9.12公頃土地若要變更,需要取得百分之百的所有權人同意,但當時仍有樂善寺等地主尚未同意。

檢方認為,此會議是鄭文燦等人為了替這9.12公頃變更尋求解套方式;另,起訴時是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實務中是發現鄭文燦收賄後調查有無違背職務,並無主張鄭文燦有違法指示,但公務員就是不能收錢辦事。

鄭文燦則說,該會議源起是「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華亞重劃會陳情,並非替9.12公頃尋求解套,且這部分因為是法令和都市計畫的規定,沒有解套空間,更沒有所謂密室協商和達成協議。

鄭文燦也說,廖俊松希望他打給樂善寺、認為是一通電話能解決的事,但他有拒絕,並堅持市府要求取得百分之百所有權人同意的立場未改變,且只會以監督者的角色協助。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則說,檢方的勘驗筆錄中排除市府重要主管,是重大瑕疵、試圖誤導法官認定為密室協商,鄭文燦在事件中是被丟包不是被賄賂。

審判長孫立婷認為,辯方此舉有點「張飛打岳飛」,是丟包還是賄賂,是辯檢各自的主張,要留到言詞辯論,另訂6月17日、7月15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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