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25°
( 27° / 21° )
氣象
2025-05-28 | 中央社

法院裁定花蓮文化局長等2人羈押 5人交保3人請回

花蓮縣政府文化局長吳勁毅被檢舉圖利特定廠商等,與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遭檢方聲押,花蓮地方法院晚間裁定2人羈押2月;同案另有5名被告交保、3名被告請回。

花蓮地院表示,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認定吳勁毅涉圖利、曾俊翔涉詐取財物、圖利等犯罪嫌疑重大,都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與其他證人證詞有歧異,且尚有許多細節與疑點仍待檢方調查釐清,查明前2人有可能利用職務地位或與證人間情誼,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有必要羈押,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檢調偵辦,花蓮縣文化局「將軍府1936園區」因部分設施不符相關法規,仍放行業者試營運及正式營運;聘請道士作法、拜拜,以同場次多角度照片,「一照多用」進行核銷,涉小額採購案申報不實等,圖利不法金額約新台幣500萬餘元;吳勁毅還涉公務車私用。

檢警昨天帶回吳勁毅等10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吳勁毅、曾俊翔今天遭聲押獲准。

同案花蓮縣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田姓科長、行政科吳姓約僱人員涉犯貪污罪3萬元交保,行政科劉姓約僱人員涉公務員登載不實3萬元交保;楊姓廠商涉犯偽造文書等罪5萬元交保,沈姓廠商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萬元交保;3名被告請回,分別為2名廠商及1名廟務人員。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社會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