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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中央社

車禍裝病詐保險金518萬 女子遭訴

鍾姓女子於109年間騎機車發生車禍並未受傷,卻佯稱自己受傷且失能,先後向3家保險公司詐得保險金新台幣518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起訴鍾女。

檢方調查,鍾女於民國109年12月10日中午騎乘機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前,發生碰撞事故,並未受傷。鍾女當天下午到桃園市平鎮區一家醫院就診時自述「車禍、背部疼痛,頭暈」而取得診斷證明書。

鍾女隨後以不詳方式製造傷勢後,到苗栗縣頭份市一家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取得「頭部外傷併腦震盪併輕微顱內出血、背部挫傷併疼痛、腦水腫」等病徵的斷層掃描照片及診斷證明書。之後多次以有後遺症為由到醫院就診,並申診斷證明書。

檢方查出,鍾女自109年12月至110年9月間,以遭受交通事故而受傷為由,向國泰人壽申請理賠。鍾女於111年3月11日在醫院接受MMSE簡易智能測驗檢測時,偽裝記憶受損的狀態回答,導致檢測為中度認知功能異常的結果,並申請取得診斷證明書。鍾女再向國泰人壽申請理賠。

檢方指出,鍾女向國泰人壽詐得保險理賠金後,食髓知味,持續偽裝為失能加重的狀態,分別於111年8、9月、112年3月間到醫院接受知能篩檢測驗、臨床失智評估量表、班達完形測驗、貝氏憂鬱量表,並接受MMSE檢測,先後取得疑似失智患者、重度認知功能障礙等結果的診斷證明書。

檢方表示,鍾女於111年11月至112年9月間,佯以遭受交通事故導致失能等情況,分別委託保險業務員向國泰人壽申請理賠,並自行向元大人壽及安達人壽申請理賠,總計詐得518萬8189元。國泰人壽察覺MMSE檢測結果有異,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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