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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1 | 中央社

桃高職男不滿被否定持刀弒母 一審判19年10月

桃園市18歲陳姓高職男學生不滿母親否定、不支持其人生選擇,去年持刀將睡夢中的母親刺死。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9年10月,可上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去年6月1日上午11時許到廚房拿取水果刀後走進母親房間,朝母親的頭、頸、胸、腹部猛刺,案發後時隔20分鐘才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雖趕緊急救,但陳母仍在送醫後宣告不治。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新聞稿指出,陳男自小患有自閉、過動、強迫等精神疾病,並診斷具反社會人格傾向、情緒控管困難;案發當日,陳男因升學與生活問題欲與母親溝通,但母親不願討論,陳男因此感到被忽視及憤怒。

判決指出,陳男長期認為母親否定、不支持他的人生選擇,唯有殺害母親人生才能繼續;案發時,陳男持刀對母親連續攻擊逾20處,並多刀是刺擊致命要害,行為兇殘、殺意堅決,且攻擊過程中並未因對方抵抗而停止。

判決指出,陳男雖非於第一時間坦承犯行,但仍於案發未久即坦認犯罪且始終一致,於審理中亦表達對犯行的懊悔,期盼出獄後能有機會完成母親生前願望。

判決指出,考量此案重創陳男家人生活與心理,親屬於審理中普遍表示難以原諒陳男,另衡酌陳男無前科,曾努力尋求打工機會與生活出路,在本案前與家人關係密切,於案發後仍對家人懷有情感等,非無復歸社會之可能,昨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有期徒刑19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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