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5 | 中央社
死囚陳憶隆以唯一死刑違憲聲請再審 高院駁回
憲法法庭宣告死刑有條件合憲,在監最久的死囚之一陳憶隆援引判決聲請再審,主張唯一死刑既已違憲,應開啟再審,重新審視其犯罪情節是否達最嚴重;高院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目前尚未執行死囚有36人,包括於民國84年間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89年判死定讞後至今尚未執行,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內容包括88年修正公布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陳憶隆、黃春棋確定判決適用法律已宣告違憲,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
陳憶隆以憲法法庭判決作為新事證,今年6月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陳憶隆主張,憲法法庭宣告其原確定判決適用法律違憲,並賦予其「特別救濟」請求權,自得請求救濟,並請求開啟再審,重新審視其涉犯情節是否已達最嚴重,予以改判。
高院審查後認為,依據113年憲判字第8號內容,死囚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陳憶隆聲請意旨是他對法律的誤解,不符合再審要件,日前裁定駁回。
目前尚未執行死囚有36人,包括於民國84年間犯下綁架黃姓建商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89年判死定讞後至今尚未執行,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
憲法法庭去年9月20日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內容包括88年修正公布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陳憶隆、黃春棋確定判決適用法律已宣告違憲,均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
陳憶隆以憲法法庭判決作為新事證,今年6月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
陳憶隆主張,憲法法庭宣告其原確定判決適用法律違憲,並賦予其「特別救濟」請求權,自得請求救濟,並請求開啟再審,重新審視其涉犯情節是否已達最嚴重,予以改判。
高院審查後認為,依據113年憲判字第8號內容,死囚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也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陳憶隆聲請意旨是他對法律的誤解,不符合再審要件,日前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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