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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0 | 中央社

新竹保險員假保單詐235萬元 一審判刑1年4月

新竹張姓保險業務員以假保單誆騙陳男,使陳男誤認人壽公司已承保,繳費達235萬元。新竹地方法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依據判決書,張男在竹市某超商影印保單封面上的人壽公司大印,內頁填入陳男資料,以此偽造2份保單交給陳男,讓其誤信已承保;陳男從民國103年至112年間,陸續以現金交付或匯款給張男共新台幣235萬元。

張男將詐得款項投入模型投資經營後全數花光,陳男事後向人壽公司查詢才知保單未核保,且張男也未將款項交給公司,陳男才驚覺受騙並報警。

法官審酌,張男從事保險業務,應以合法正當途徑獲得財富,卻利用陳男對其信任,偽造人壽公司保險單及印文,以誆騙陳男,應予譴責。

判決提到,張男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失,將張男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犯罪所得235萬元沒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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