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1 | 中央社
新北三峽7旬翁開車闖紅燈 少女斑馬線上遭撞腦出血
新北市三峽區一名71歲男子昨天上午開車闖紅燈,撞上走在斑馬線的16歲少女,少女恢復意識腦出血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駕駛聲稱視力不好釀禍,警方將依過失傷害罪嫌送辦。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指出,昨天上午11時許71歲謝姓男子開著自小客車沿中山路往大智路方向行駛,在巷口疑未注意號誌,闖紅燈撞上走在行人穿越線的16歲莊姓少女;少女頭部受傷,送往恩主公醫院急救後恢復意識,但四肢擦挫傷並有腦出血情形,手術後仍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
警方獲報到場,謝男持照正常、酒測值為零,聲稱自己眼睛視力不好,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少女家屬已表達提告意願,警方將依過失傷害罪嫌將謝男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謝姓駕駛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將依法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停讓行人致事故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指出,昨天上午11時許71歲謝姓男子開著自小客車沿中山路往大智路方向行駛,在巷口疑未注意號誌,闖紅燈撞上走在行人穿越線的16歲莊姓少女;少女頭部受傷,送往恩主公醫院急救後恢復意識,但四肢擦挫傷並有腦出血情形,手術後仍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
警方獲報到場,謝男持照正常、酒測值為零,聲稱自己眼睛視力不好,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少女家屬已表達提告意願,警方將依過失傷害罪嫌將謝男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謝姓駕駛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將依法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可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未停讓行人致事故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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