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2 | 中央社
京華城案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4日開庭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傳喚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作證。柯文哲辯護人認為,柯文哲被控涉收賄重罪部分,證人詰問完畢,因此聲請具保停押。法官當庭諭知,9月4日開訊問庭。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北院今天再度召開審理庭,提訊在押柯文哲,傳喚彭振聲到庭作證,由檢辯交互詰問,並於傍晚詰問完畢。彭振聲辯護人表示,不用再開準備程序,也無須聲請調查證據,本案仍然採認罪答辯。
柯文哲的辯護人庭上表示,因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案收賄罪的部分,證人均已詰問完畢,據此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諭知,9月4日針對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以及柯文哲、應曉薇延押訊問的部分開庭。
此外,柯文哲於最後陳述時表示,司法的目標是柯文哲,已經連累太多人,「對你家破人亡,我是很難過」,經過了1年多,才慢慢搞清楚,京華城案就是4個認罪被告加1個關鍵證人。
柯文哲說,第1個是彭振聲,他都不清楚犯了何罪;第2個是邵琇珮,她證稱過程都合法,檢察官卻寄上訴補充理由指要對她求刑,卻害死了彭太太;第3個是朱亞虎,錢不是他出的,是認什麼罪;第4個是陳俊源,檢察官連問他5次才認罪。
他也說,關鍵證人就是前副市長林欽榮,他證稱市府於訴訟中案件不能受理陳情、不能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但這些說法均已被黃景茂的律師打臉,林欽榮任內與京華城打官司時,也接受應曉薇的陳情。
柯文哲表示,上次開庭,檢察官提及,犯罪的人就是要坐牢,但是司法檢調勾結特定媒體陷害無辜、羅織罪名,「你們走在路上都會被人吐口水」。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北院今天再度召開審理庭,提訊在押柯文哲,傳喚彭振聲到庭作證,由檢辯交互詰問,並於傍晚詰問完畢。彭振聲辯護人表示,不用再開準備程序,也無須聲請調查證據,本案仍然採認罪答辯。
柯文哲的辯護人庭上表示,因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案收賄罪的部分,證人均已詰問完畢,據此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諭知,9月4日針對柯文哲聲請具保停押,以及柯文哲、應曉薇延押訊問的部分開庭。
此外,柯文哲於最後陳述時表示,司法的目標是柯文哲,已經連累太多人,「對你家破人亡,我是很難過」,經過了1年多,才慢慢搞清楚,京華城案就是4個認罪被告加1個關鍵證人。
柯文哲說,第1個是彭振聲,他都不清楚犯了何罪;第2個是邵琇珮,她證稱過程都合法,檢察官卻寄上訴補充理由指要對她求刑,卻害死了彭太太;第3個是朱亞虎,錢不是他出的,是認什麼罪;第4個是陳俊源,檢察官連問他5次才認罪。
他也說,關鍵證人就是前副市長林欽榮,他證稱市府於訴訟中案件不能受理陳情、不能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但這些說法均已被黃景茂的律師打臉,林欽榮任內與京華城打官司時,也接受應曉薇的陳情。
柯文哲表示,上次開庭,檢察官提及,犯罪的人就是要坐牢,但是司法檢調勾結特定媒體陷害無辜、羅織罪名,「你們走在路上都會被人吐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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