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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 中央社

涉變造台電核火工處修繕驗收照 業者獲緩起訴

邱姓土木業者承攬台電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地震後修繕工程,為避免遭罰款,涉嫌變造圖片補送驗收,遭台電告發。台北地檢署考量邱男坦承犯行並繳清罰款,今天處分緩起訴1年。

根據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民國113年間,邱男承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的「113年度台灣核火工處地震後修繕工作」工程。

邱男明知依契約規定,於113年11月6日辦理第1次驗收時,應提供工具箱會議暨預知危險活動照片紀錄,若未提供,屬承攬商違反契約安全規定罰款標準的違規事項,每次罰款新台幣2000元。

邱男涉嫌重複使用照片,遭台電核火工處要求限期改正補送,否則將依法罰款;邱男為規避罰款,涉嫌於113年11月20日間多次指示公司人員以電腦修圖等「P圖」方式變造照片,再補送台電核火工處。

台電核火工處察覺照片有異,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邱男到案後坦承犯行。

檢方偵查後認為,邱男涉犯刑法行使變造私文書、詐欺得利未遂罪等,考量邱男坦承犯行,深具悔悟,又無任何前案紀錄,並已依約繳清罰款,今天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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