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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 中央社

鍾沛君控前助理未經同意辦會勘涉背信 北檢不起訴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認為李姓前助理未經她同意,以她名義安排會勘、辦理協調會等,涉及背信。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李男的行為尚未逾越授權範圍,今天以罪嫌不足將李男不起訴處分。

鍾沛君提告指出,李男於民國113年8月5日起擔任她的辦公室選區助理,負責選民服務、民眾陳情、辦理活動等。李男未經她的同意,利用擔任助理的機會,於去年8月8日逕自以她的名義,對民眾任職的公司安排現場會勘、稽查、辦理協調會,涉嫌刑法背信罪。

李男在偵查中表示,他的業務職掌工作內容是選民服務、民眾陳情、辦理活動等,性質上就是選區助理,因為民眾選民服務案件數量龐大,所以不會每一件都經過鍾沛君,通常是助理在第一階段沒辦法處理,才會上陳讓鍾沛君知悉。

李男說,若有民眾陳情或是事項需要辦理,他認為有必要的活動、會勘及協調會等行程,即可以直接進行辦理並辦理相關文件的發文,不需要經過鍾沛君的同意,他在辦公室的權限足以從發文召開協調會、送出公文並單獨召開協調會。

檢方認為,李男所為尚未逾越鍾沛君的授權範圍,況本案李男擔任鍾沛君的辦公室選區助理,並非受鍾沛君委任而為鍾女處理財產上事務之人,李男並非刑法背信罪所指的行為主體,李男犯罪嫌疑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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