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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 | 中央社

涉詐領加班費 北市派出所副所長遭判降1級改敘

北市信義警分局陳姓派出所副所長,涉嫌於去年3月至5月間多次外出處理私務,並請同事代為簽退,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詐得加班費1萬餘元。懲戒法院日前判陳男降1級改敘,可上訴。

根據判決,陳男自民國110年8月24日起擔任吳興街派出所巡佐兼任副所長,去年3月至5月間多次擅離服勤駐地,前往莊姓女友人住處從事私務,並請派出所警員利用公務電腦登入應勤簿冊系統代為簽退,且虛偽填寫超勤申請表,詐領超勤加班費共計新台幣1萬208元。

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男。陳男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北院今年5月間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向公庫支付15萬元,陳男未上訴而確定。

台北市政府認為,陳男所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應予懲戒,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表示,陳男所為嚴重損害公務員形象及警察機關信譽,考量陳男行為後坦承違失行為,已有悔悟的態度、任職期間的工作表現,12日判決陳男降1級改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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