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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 中央社

與鄰居有嫌隙涉持刀砍人 雲林男遭收押

雲林縣王姓男子與鄰居陳姓男子素有嫌隙,王男昨天看到陳男駕車返家,持刀砍人,導致陳男頭部受傷;警方獲報將王男以現行犯逮捕,檢方認為,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王姓男子(43歲)與陳姓男子(63歲)為鄰居,因王男認為遭陳姓男子及其家人監控、跟蹤,雙方素有嫌隙。警方曾多次受理妨害自由、妨害名譽、毀損等案。

檢方說,王姓男子昨天上午11時許,看到陳姓男子開車返回住處,直接徒手將陳男強拉下車,並以手臂勒住對方脖子,再持刀朝陳男頭部揮砍,造成陳男頭部有頭皮撕裂傷。

雲林縣虎尾警分局獲報後旋即到場,以現行犯逮捕王姓男子,並扣得作案菜刀1支。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眹瑋訊問後,認為王姓男子涉犯殺人未遂、恐嚇等罪,且與陳姓男子一家人素有糾紛,曾揚言要對陳家人不利,所以有相當理由認定王姓男子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因此昨天深夜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雲林地檢署指出,王姓男子涉犯殺人犯行,而殺人罪是10年以上重罪,自115年1月1日起將屬於國民法官案件,因此全案後續將由雲林地檢署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辦此案,確保案件在審理時的完整性。

至於王姓男子有無精神疾病問題,檢方強調,後續將一併調查,以判斷其行為時有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影響其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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