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8 | 中央社
北捷中山站男子帶2刀搭車 警依社維法送辦
台北捷運中山站今天凌晨有乘客通報,1名男子前胸口袋有刀且露出刀柄,站長立即將他帶至服務台,隨後警方搜身又再發現另1把刀,他辯稱是要防身和削水果用,全案依社維法送辦。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今天凌晨零時15分獲報,指捷運中山站有乘客通報車上有名男子持刀,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
經查發現,涉案宋男當時正搭車返家,被其他乘客發現其身上有刀,立即使用車廂對講機通報司機員,再由司機員通報中山站行控中心,隨後廖姓站長進入車廂查看,發現宋男前胸口袋攜帶水果刀並露出刀柄,便請宋男配合先行離開車廂至服務台等候。
宋男由捷運站工作人員帶至服務台前,便交保全人員控制,警方到場後對宋男進行保護管束和搜身,又在他身上找到另一把水果刀,隨即帶回派出所偵辦。
據悉,宋男辯稱是剛拜訪完友人要返家,帶刀在身是為防身和削水果。
由於宋男未亮刀也無人受傷,全案詢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故攜帶危險物品,函請地方法院裁定。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今天凌晨零時15分獲報,指捷運中山站有乘客通報車上有名男子持刀,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
經查發現,涉案宋男當時正搭車返家,被其他乘客發現其身上有刀,立即使用車廂對講機通報司機員,再由司機員通報中山站行控中心,隨後廖姓站長進入車廂查看,發現宋男前胸口袋攜帶水果刀並露出刀柄,便請宋男配合先行離開車廂至服務台等候。
宋男由捷運站工作人員帶至服務台前,便交保全人員控制,警方到場後對宋男進行保護管束和搜身,又在他身上找到另一把水果刀,隨即帶回派出所偵辦。
據悉,宋男辯稱是剛拜訪完友人要返家,帶刀在身是為防身和削水果。
由於宋男未亮刀也無人受傷,全案詢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無故攜帶危險物品,函請地方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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