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1 | 中央社
男假借拜訪老師涉竊信用卡盜刷5支手機 嘉檢起訴
26歲陳男被控假借拜訪機會竊取國中老師信用卡並盜刷19筆,包括5支手機,且陳男利用擔任4家超商店員機會,搜刮收銀機現金逾20萬元,嘉檢偵結,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住民雄鄉陳男於去年6月間,利用曾就讀的國中舉辦活動進入校園,且假借拜訪導師機會,竟趁導師不注意時,竊取其2張信用卡。
嘉檢表示,陳男利用所竊取的信用卡,連續在電信門市、便利商店及高鐵站盜刷購物,且還陸續購買5支手機,計盜刷19筆交易、約新台幣18萬餘元。
嘉檢說,陳男於去年7月、8月間,利用擔任嘉義縣市4家便利商店實習員工機會,不僅侵占收銀機內現金及備用金,還竊取店長藏放倉庫的現金,計有23萬餘元,且陳男上班僅1至2天就犯案,在得手現金後,即藉故離開工作崗位,避不見面,受害店家報警處理。
嘉檢表示,陳男於今年年初被查獲,檢方依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獲准;陳男坦承犯行,全案偵結,依業務侵占、竊盜、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住民雄鄉陳男於去年6月間,利用曾就讀的國中舉辦活動進入校園,且假借拜訪導師機會,竟趁導師不注意時,竊取其2張信用卡。
嘉檢表示,陳男利用所竊取的信用卡,連續在電信門市、便利商店及高鐵站盜刷購物,且還陸續購買5支手機,計盜刷19筆交易、約新台幣18萬餘元。
嘉檢說,陳男於去年7月、8月間,利用擔任嘉義縣市4家便利商店實習員工機會,不僅侵占收銀機內現金及備用金,還竊取店長藏放倉庫的現金,計有23萬餘元,且陳男上班僅1至2天就犯案,在得手現金後,即藉故離開工作崗位,避不見面,受害店家報警處理。
嘉檢表示,陳男於今年年初被查獲,檢方依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獲准;陳男坦承犯行,全案偵結,依業務侵占、竊盜、詐欺得利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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