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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 中央社

徐錫祥遭否決 法務部將報府指派代理檢察總長

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未通過立法院同意門檻,法務部今天表示,檢察總長提名屬總統職權,為維持最高檢察署業務等,將循例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指派代理檢察總長。

總統府3月13日發布新聞稿,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依法院組織法規定,提名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立法院會今天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的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在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委投下不同意票等情況下,徐錫祥未通過同意門檻,此人事同意權案不通過。

法務部官員表示,尊重立院表決結果,因檢察總長提名屬總統職權,為維持最高檢察署業務正常運作及保障人民權益,將循例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指派代理檢察總長。

至於由誰出任總長職務代理人,依法務部先前案例,建議人選名單為最高檢察署現任主任檢察官;而目前最高檢2名主任檢察官,依期別先後分別是呂文忠、徐錫祥。當年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請辭後,就是由資歷最深的最高檢主任曾勇夫代理總長職務。

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3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4年,不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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