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 中央社
6歲童穿越馬路雙腿遭輾骨折 駕駛肇逃送辦
高雄三民區昨天下午發生肇逃案,6歲蔡姓女童穿越馬路時,遭林姓女子駕車輾過雙腿,女童雙腿骨折送醫。警方初判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女童未依規定穿越,詳細肇責待釐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今天指出,6歲蔡姓女童昨天下午近5時步行穿越馬路時,遭63歲林女開車沿十全一路東往西行駛撞上輾過,女童雙腿骨折送醫救治,但林女卻未停下查看,直接離開現場。
警方獲報後在1小時循線找到林女通知到案,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初步肇因研判為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蔡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詳細肇責仍需進一步鑑定分析。至於女童家長是否疏於照顧,將通知到案釐清說明。如查證屬實,將依違反相關規定,未滿14歲未成年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行處罰。
另林女未留置現場處理,逕自逃逸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林女涉嫌違反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一分局今天指出,6歲蔡姓女童昨天下午近5時步行穿越馬路時,遭63歲林女開車沿十全一路東往西行駛撞上輾過,女童雙腿骨折送醫救治,但林女卻未停下查看,直接離開現場。
警方獲報後在1小時循線找到林女通知到案,釐清事件發生經過。初步肇因研判為林女未注意車前狀況、蔡童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詳細肇責仍需進一步鑑定分析。至於女童家長是否疏於照顧,將通知到案釐清說明。如查證屬實,將依違反相關規定,未滿14歲未成年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行處罰。
另林女未留置現場處理,逕自逃逸行為,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其駕駛執照;另林女涉嫌違反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最新社會新聞
-
影/吳金蘭蝶古巴特創作展 生活即藝術展現舊物新生
(28 分鐘前) -
嘉檢反賄選宣導 成立專門處理AI假影音執行小組
(53 分鐘前) -
台中金藝獎揭曉 林茂賢獲殊榮、5演藝團隊登國際舞台
(53 分鐘前) -
行政院長卓榮泰參訪赫蒂法莊園肯定生技結合地方創生 打造宜蘭產業新亮點
(1 小時前) -
新北語言治療師猥褻29遲緩兒遭起訴求刑20年 學霸背景曝光
(1 小時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