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6 | 中央社
北市刑大科偵隊長涉洩密 北檢聲押禁見獲准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長陳冠良涉嫌幫從事房仲的吳姓退警查詢個資,疑有對價關係。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警方搜索、拘提陳、吳到案。檢察官訊後將陳、吳依貪污等罪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北市警察局自檢查出,陳冠良與吳男早年都在刑事局任職,兩人為師徒關係,吳男退休後便轉往房仲業工作,陳男疑因舊情請託而逾越工作界線,涉嫌外洩職務上取得的個資交給吳男,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北檢檢察官昨天指揮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刑大等單位,搜索陳、吳住處及辦公室,並拘提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晚間裁定陳男、吳男羈押禁見。
台北市警察局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刑警大隊已召開考績會,決議將陳男予以1次記2大過,陳報警察局逕予免職,斷然淘汰。全案後續將配合檢察官指揮從嚴查辦,持續深入釐清個資流向及疑涉有對價關係等案情,以維警譽。
台北市警察局自檢查出,陳冠良與吳男早年都在刑事局任職,兩人為師徒關係,吳男退休後便轉往房仲業工作,陳男疑因舊情請託而逾越工作界線,涉嫌外洩職務上取得的個資交給吳男,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北檢檢察官昨天指揮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刑大等單位,搜索陳、吳住處及辦公室,並拘提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吳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洩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晚間裁定陳男、吳男羈押禁見。
台北市警察局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刑警大隊已召開考績會,決議將陳男予以1次記2大過,陳報警察局逕予免職,斷然淘汰。全案後續將配合檢察官指揮從嚴查辦,持續深入釐清個資流向及疑涉有對價關係等案情,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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