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2 | 周刊王
秀泰集團的二代副總經理廖偉翔,被爆與小模同居。(圖/翻攝自秀泰影城官網)
秀泰集團二公子爆外遇「同居小模拍親密照」 正宮提告結果曝
[周刊王CTWANT] 連鎖影城秀泰集團的二代副總經理廖偉翔,被爆與小模同居,被結婚10多年的妻子發現親密合照,怒向法院提告求償200萬,然而小三辯稱「不知道對方是已婚身份」,法院審理後判她必須賠償35萬。
根據判決書,正宮主張她在2008年和廖偉翔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料小模在2020年介入2人的婚姻,與男方在台北內湖租屋同居,傳送視訊艷照、過年期間賞花燈貼臉合照、互拍對方熟睡照片等,超越一般男女交往程度之親密行為。
對此,小模反控不知道廖偉翔有老婆,且正宮所提出的照片」往來電子郵件、手寫卡片及IG截圖、公證租約、宅配顧客收執聯等證據,都是非法取得,侵害隱私權,不得作為訴訟證據。
不過法官認為,正宮所提證據都是從住家、老公手機、電腦、電子信箱檔案取得,均是為保護其配偶權及婚姻家庭生活圓滿而為蒐證,難認是屬無故及損害被告隱私權可言,且沒有使用任何強暴脅迫手段。
另外,審酌小模2022年8月4日寫給廖偉翔的電子郵件,當中提到「其實一切的結果,我也要負責任」、「但是我早就說過三角關係總有人必須受傷離去,長痛短痛而已」、「也和老婆說聲抱歉」、「她也是這件事情上最無辜的受害者」等語,可以知道小模與廖偉翔交往期間,就知道對方已婚,故抗辯理由「不知道廖偉翔已婚」顯然是事後卸責之詞,尚難認可採。
法官認為,小模和廖偉翔交往期間非短、並同居,已逾越一般男女與異性交往過程之行為,導致正宮婚姻圓滿末列,受到莫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判小模須賠償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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