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釀毒駕害死三重警 今審議改列二級毒品
[周刊王CTWANT] 依托咪酯(Etomidate)濫用問題日益嚴重,甚至被不肖業者添加至電子煙,被稱作「喪屍煙彈」。自去年起依托咪酯在國內迅速流竄,造成多起毒駕事故及重大死傷,導致兩名員警死亡,引起外界關注。對此,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14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
據了解,依托咪酯原本作為短暫麻醉劑使用,卻因其濫用帶來的副作用引起社會廣泛擔憂。據了解,濫用依托咪酯會導致精神恍惚、行為失控、呼吸抑制等嚴重症狀,甚至可能致命。由於常被摻入電子煙油中,外界稱其為「神奇煙彈」或「喪屍煙彈」。
根據食藥署統計,112年通報的濫用藥物檢驗中,依托咪酯類檢出件數為22件,而今年1至9月已增至1281件,顯示依托咪酯濫用問題正急遽擴大。
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次在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因當時尚未列入管制,警方只能依據《藥事法》處理;今年7月時,一名黃姓男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後,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並促使各界呼籲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今年3月向毒品審議委員會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經過審議,毒審會於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等成分列為三級毒品,並於8月5日由行政院正式公告。
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將研議依托咪酯自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期更有效遏止與全面防範。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並考慮相關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一併列入。
據悉,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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