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又回看守所!律師點北院更裁「考量關鍵」:沒有不羈押空間

[周刊王CTWANT] 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日前北檢二度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昨(2)日晚間第3度開羈押庭並裁定收押。北院前兩次裁定交保,第三次卻變收押禁見,律師呂秋遠點出其關鍵,「是高等法院的裁定。」
呂秋遠指出,高等法院在昨天發回的裁定內容裡,認定柯文哲等4個人有與其他被告、證人勾串的可能,並且認為還有共犯沒有到案,列出7項柯文哲在案發前串供的事實。台北地院二度裁定重金交保、電子腳鐐,都是為了要避免逃亡,「但這一次,高院直接說,地方法院,如果不要羈押,請你們想辦法避免串供。」
根據高等法院這次裁定的意旨,台北地院的法官,確實沒有別的方法,避免被告串供,也只能羈押。呂秋遠提到,「地院下這個裁定的原因,應該是高院發回的意旨要求,高額交保金、電子腳鐐只能避免逃亡,但沒辦法避免串供。」
此外,在裁定結果出爐前,律師葉慶元就預告柯文哲會被羈押,在確定羈押後,葉慶元也在臉書上分析,「依照高院裁定意旨,其實真的是沒有不羈押的空間。」
葉慶元表示,高院的此次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定是否羈押時,必須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本案高等法院既然已經兩度撤銷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並且直接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方法院應該會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葉慶元說明,刑事訴訟法對於「抗告」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檢還是可以抗告。柯文哲如同鄭文燦涉貪案,同樣也是地院兩度做成交保裁定,且兩度遭到高院撤銷發回地院,最後地院才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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