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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 周刊王

吳東進涉「板新傑仕堡」案遭起訴…辯:沒人叫我迴避 檢求刑5年

吳東進涉「板新傑仕堡」案遭起訴…辯:沒人叫我迴避 檢求刑5年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板新傑仕堡」弊案遭起訴,求刑5年。(圖/報系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高層,被控利用私人持有的公司打造心儀健身房,挪用新光人壽「板新傑仕堡」樓面、硬體等各種資源,導致新光人壽損失9947萬餘元,被新北地檢署依《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訊後諭令吳東進1億元交保,並求刑5年。

據了解,新光人壽以近13億買下「油庫口」土地地上權,並興建新板傑仕堡3棟大樓,原本規劃將B棟作為樂齡宅使用,其中2樓規畫為對外健身房,卻因為條件談不攏,吳東進決定改由自己經營健身房,並指示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張良梓等人,以高級裝潢和設備打造健身房。

張良梓指出,吳東進個性很急,新光人壽工程施作或增建等,內部簽核有一定流程,但常常被打破,覺得不滿意就擅自變更或新增,像是「沐浴用品字太小要用國際品牌」、「8樓走道太亮要能調控燈」等55項交辦事項,都是照吳東進個人要求、主觀看法指示交辦,費用則由新光人壽支出。

吳東進在偵訊時極力撇清,稱「沒人叫我迴避,這是大家的疏失」,企圖把過錯推給新光人壽其他下屬。檢方考量他違法時是國內知名金控公司兼壽險公司負責人,卻用保戶及其他小股東眾人資金,為自己私人公司裝潢,嚴重破壞金融保險業經營穩定,依《銀行法》等罪起訴吳東進,並具體求刑5年。

至於張良梓、盧麒堯、林偉傑等人,檢方認為他們是新光人壽高階職員,是金融業專業經理人,必然知悉應對公司善盡忠實義務,無時無刻要以公司最佳利益考量,不應為五斗米折腰,對吳東進唯命是從,要明確表達這是違法行為,卻選擇讓自己成為吳東進從事違法行為中的一塊拼圖,仍依《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3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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