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6 | 周刊王
![沒禮讓行人挨罰6千 駕駛喊冤「迴轉到一半綠燈」](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society/crwant/20250206/73883507276720316002.jpg)
駕駛迴轉到一半突然紅燈轉成綠燈,因繼續迴轉未禮讓行人,挨罰6千元。(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沒禮讓行人挨罰6千 駕駛喊冤「迴轉到一半綠燈」
![沒禮讓行人挨罰6千 駕駛喊冤「迴轉到一半綠燈」](https://news.pchome.com.tw/newsdata/society/crwant/20250206/73883507276720316002.jpg)
[周刊王CTWANT] 一名駕駛小智(化名)去年1月間行經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一處路口,迴轉時遇到紅燈轉成綠燈,見行人開始通行,他選擇繼續完成迴轉,卻因未禮讓行人,遭警方開罰6000元。小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定他確實違規,裁定駁回,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智去年1月間開車經過台北市金山南路2段一處路口,當時迴轉到一半紅綠燈轉為綠燈,路口已經有行人開始過馬路,但小智仍繼續迴轉,沒有停車禮讓,遭警方當場舉發,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小智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他表示,當時他的車子已經在行人穿越道上,如果停下禮讓,會影響到後方的車輛行駛,而且他不想妨礙行人通行,不得已才繼續完成迴轉。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則認為,小智的行為是為了搶快闖紅燈迴轉,即便他強調並非故意違規,也難以認定沒有過失,因此警方依法開罰並無不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閱採證光碟影片發現,小智車輛迴轉時,已經有2名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車輛與行人距離不到3公尺,依法應停下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但小智還是選擇繼續迴轉。法官表示,此舉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駕駛行經斑馬線時,應有「行人優先」的觀念,確保行人能安全穿越馬路,最終裁定駁回小智的訴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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