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釀4死!中市府宣布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 都發局:改裝施工未申報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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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王CTWANT] 台中百貨龍頭新光三越中港店13日上午11時半發生氣爆意外,造成4死26傷的嚴重後果。其中更有來自澳門的祖孫一家四代7口路過遭爆炸波及,造成2死5傷。台中市長盧秀燕13日下午4點30分緊急召開應變會議,宣布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直至檢察官調查結果出爐。而台中都發局長李正偉也指出,由於事前並未收到新光三越的裝修申請,此次會以「最高罰責」開罰30萬元。
盧秀燕下午在應變中心會議後做出說明,搜救至13日晚間統計共4人罹難、26人輕重傷。初步控制災害後檢察官已進入現場調查,市政府將全力配合,並予以傷亡者、家屬必要協助,另外將偕同陸委會協助來台旅遊卻遭遇意外的澳門觀光客一家。
針對本次氣爆意外,台中市府初估將對業者開罰120萬,同時勒令新光三越「無限期停業」,復業時間以檢察官調查進度為主。其中,台中市都發局將依照違反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30萬元;消防局則將依違反消防法第6條與第13條,裁罰最高各30萬元,總計60萬元;勞工局如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裁罰最高30萬元罰鍰;已對此進行專門調查,後續將依規處置。
台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本次新光三越11、12樓美食街改裝施工,都發局並未收到申報。而依建築法規定,領有執照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比如電影院、百貨公司等,若未申請就私自裝修,根據建築法第95條之一第一項,業者、施工業者都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李正偉對此表示,此次會以「最高罰則」開罰30萬元。
另外還有消防局將依違反消防法第6條與第13條,裁罰業者最高各30萬元,總計60萬元。勞工局則表示,如施工廠商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將裁罰最高30萬元罰鍰。另設籍台中市的死亡勞工,將發放職災死亡慰問金20萬元;另再協助罹災者家屬申請勞動部職災死亡慰問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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