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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 周刊王

愛妹心切釀大禍!友人擅闖妹妹住處遭哥暴怒打死 想與家屬和解遭拒

愛妹心切釀大禍!友人擅闖妹妹住處遭哥暴怒打死 想與家屬和解遭拒
桃園陳男護妹心切,將擅闖妹妹家中的張姓友人毆打致死,法院分別判其與共犯9、10年徒刑,並駁回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周刊王CTWANT] 桃園市30歲張姓男子2023年9月,擅自從陳姓友人妹妹家中信箱拿取鑰匙,闖入屋中,使其妹妹受驚,陳男得知後,找來黃姓友人強押張男,以童軍繩將其控制,以球棒、拖把將其毆打致死。經國民法庭合議庭審理後,判陳男與黃男共同犯下傷害致死罪,處9年與10年徒刑,檢方和陳、黃都上訴,陳男表示一審未審酌他願以150萬元進行和解,但法官認為家屬並未接受,駁回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黃男與張男為朋友,但2023年9月25日,張男擅闖陳男妹妹家中,使其受到驚嚇,張男更未經同意,隨意開啟陳男妹婿的汽車車門等無禮行為,陳男得知後勃然大怒。

同日下午,陳男便與黃男一同將張男帶回妹妹住所,以鋁製球棒痛毆陳男雙臂,又再當日晚間,將張男帶往頂樓天台,陳男以童軍繩捆綁張男,控制住其行動,黃男則繼續用球棒及拖把,毆打張男。

隨後,陳男發現張男已無生命跡象後,才報警並聯繫救護車,然而張男卻因重傷導致橫紋肌溶解等併發症,還未被送至醫院就不幸身亡。接獲通報後,警方也依妨害自由、傷害致死罪起訴陳男與黃男。

一審時,法官認為,雖陳男與黃男用球棒與拖把將張男毆打致死,使張男未成年女兒痛失父親,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陳男與黃男2人9年與10年徒刑。

陳男認為,一審時並未審酌他先前表示願意用150萬元和解賠償,而檢方則認為原審並未充分審酌2人犯罪手法,判刑太輕。但二審法官表示,被害人家屬已表示無法接受和解,其他上訴事項也充分審酌,故駁回上訴,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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