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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 周刊王

核三廠火警未即時通報…最重罰10萬 鎮代主席不滿1件事「開車衝撞大門」

核三廠火警未即時通報…最重罰10萬 鎮代主席不滿1件事「開車衝撞大門」
台電核三廠發生火警。(圖/翻攝自恆春半島公共事務討論社團)

[周刊王CTWANT] 位於屏東縣的台電核三廠今(6日)上午發生火警,消防局獲報後立刻前往救援,雖然火勢迅速撲滅、沒有人員傷亡,但核三廠未在第一時間通報政府,已違反規定,最高恐被開罰10萬元罰鍰,鎮代主席趙記明更是氣到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

消防局上午11時23分接獲報案,得知恆春鎮核三廠內有冒出大量黑煙,立刻派遣9車21人前往撲救,11時34分,核三廠回報,現場為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起火,隨後火勢完全控制,11時50分殘火處理完畢。

對此,屏東縣政府說明,依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火警發生時核三廠應立即通報,但核三廠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已違反規定,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10條規定,可處管理權人新台幣4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30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本次事件核三廠未依規定辦理,縣府擬採最高額度裁罰,以告誡核三廠未來應謹慎以對,並於第一時間通知主管機關。


核三廠火警未即時通報…最重罰10萬 鎮代主席不滿1件事「開車衝撞大門」
恆春鎮代主席趙記明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圖/報系資料照)

此外,火災發生不久,恆春鎮代主席趙記明衝到核三廠關心,不滿火災發生時,核三廠沒有第一時間通知里民疏散,連鎮代會也沒接到通知,他是看臉書才知道,懷疑核三廠在火警處理上有嚴重疏失,要求給個說法,隨即開車衝撞核三廠大門,導致鐵柵欄被撞毀,場面相當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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