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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 周刊王

法研所狼學長性侵18歲學妹!事後還指控學妹「精神有問題」 下場曝光

法研所狼學長性侵18歲學妹!事後還指控學妹「精神有問題」 下場曝光
就讀於嘉義某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的研究生小李(化名)知法犯法,假讀書為名帶學妹回租屋處性侵,事後遭判刑4年6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周刊王CTWANT] 就讀於嘉義某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的研究生小李(化名),2019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同校學妹小妍(化名),邀她到租屋處一同讀書,卻趁獨處對小妍伸出狼爪猥褻、指侵。期間小妍出聲拒絕,勸阻小李「這是強制性交」、「你是學法律的你應該知道」。嘉義地方法院院審理後,依照強制性交罪判小李4年6個月有期徒刑。小李對此提出上訴,指控小妍是主動配合,且有精神疾病、指控不實,不過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李2019年10月27日下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剛滿18的同校學妹小妍,雙方相談甚歡。小李趁機向對方表示自己正在讀法研所,2人相約一起念書。

碰面後,小李騎機車將小妍載往自己租屋處,2人在房間念書約1小時後,小李開始對小妍伸出狼爪上下其手,撫摸對方大腿、私處,嚇得小妍出手制止,之後以上廁所為由離開暫避。

無奈等回到座位,小李變本加厲,不僅觸碰小妍身體各處,更將她推倒到床邊,以生殖器磨蹭對方,期間小妍奮力抵抗,並出聲制止,告訴小李:「不要」、「這是強制性交」、「你是學法律的你應該知道!」

之後,小妍趁機以通訊軟體向另名男姓學長發送「SOS」訊息,並傳送地址求救。學長趕到後,騎機車將小妍載離,返校立刻通知教官並且報警。

一審時,小李宣稱在念書過程中,確實有跟小妍做出愛撫、性交等行為,但剛開始撫摸時,小妍並沒有反抗,直到後來小妍拒絕,他也就立刻停手。後來經過相處,氣氛再度變得曖昧,才又繼續做出愛撫等動作,並沒有違反小妍意願。不過法官按照小妍與學長的對話紀錄,認定小妍遭到侵犯後不斷求救,更是拜託學長載她離開,且事後還有哭泣、出現「創傷後壓力症」等情況。考量各種證據,嘉義地院法官不採信小李的說法,最終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

小李不服提起上訴,指控小妍在當天相處過程中配合他的要求,2人是合意,且小妍在唸大學前即因父親家暴,被診斷罹患憂鬱症、邊緣型人格障礙,有解離和情緒不穩定特徵,還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他做出不實指控;他並提出自行請人做的測謊報告,藉此強調自己沒有性侵對方。

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合議庭法官認定,小李無視小妍的抗拒反應,強行對她猥褻及性侵,顯見小李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之心態。又利用小妍人生地不熟、抗拒能力下降,對小妍性侵得逞。事後毫無悔意的否認態度,沒有輕判理由,因此駁回小李上訴,維持一審原判4年6個月刑度。全案仍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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