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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 周刊王

建商停工無人管!台中大樓倒塌居民急撤離 最慘地主恐要賠償

建商停工無人管!台中大樓倒塌居民急撤離 最慘地主恐要賠償
台中清水區一處大樓出現塌陷,現場共13戶34人遭到撤離,所幸暫無人員傷亡。(圖/翻攝畫面)

[周刊王CTWANT] 台中市清水區中興街一棟6層樓RC連棟大樓,於今(22日)凌晨1時44分發生5、6樓坍塌意外,所幸無人居住,未造成人員傷亡。受影響的13戶共34名居民已被緊急撤離,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獲報後立即派遣8輛消防車與22名人員前往救援,並協助住戶疏散。現場無人員傷亡,但坍塌的建築物體倒向一旁的建物,導致左側加蓋部分傾斜,現場已設置封鎖線並加強管制,以確保安全。

據了解,該棟大樓屋齡已達48年,當初由建商與地主合建,然而施工至一半時,建商因資金不足而停工,導致5、6樓未完工,長年處於裸露狀態。目前建築物的所有權人仍為當時的蔡姓地主,但多年來未進行補強或維修,可能因此埋下結構安全的隱患。

住戶透露,早在兩年前外牆修繕時,他們就發現5、6樓鋼筋裸露、水泥剝落,甚至連4樓都無人敢住。許多住戶在颱風或大雨時都擔心房屋倒塌,未料這次竟在無風無雨的情況下突然坍塌。當地里長王慶源指出,5、6樓分屬不同所有權人,其中一名為蔡姓地主,但因建商停工後,地主並未完成後續工程,導致樓層長期裸露。根據現行法規,若坍塌導致整棟建築結構受損,恐怕須由5、6樓屋主負責賠償。

事實上,過往消基會指出,《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築物所有人應對建築結構及設備安全負責,若未依法維護,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須限期改善。若導致人員傷亡,最重可處7年徒刑並併科最高500萬元罰金。目前相關單位已介入調查,並進一步確認該建築是否屬於危樓,後續賠償責任與整修計畫仍有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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